(公告文號:阿地自然資采告〔2025〕13號)
根據相關規定,現將采礦權出讓情況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新疆阿勒泰地區自然資源局
場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北路地區自然資源局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新疆阿勒泰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新疆阿勒泰市團結南路211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新疆福海縣147南二區天然石英砂礦
開采礦種: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阿勒泰地區福海縣喀拉瑪蓋鎮
面積:8.333800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X |
Y |
|
1 |
5214661.60 |
29601465.86 |
|
2 |
5213809.22 |
29602448.24 |
|
3 |
5214743.91 |
29603364.17 |
|
4 |
5211892.34 |
29606522.65 |
|
5 |
5211399.36 |
29606138.26 |
|
6 |
5210360.72 |
29605607.37 |
|
7 |
5214357.19 |
29601165.70 |
|
* |
701 |
660 |
資源儲量:(φ≥30mm)1504萬噸 (10mm≤φ≤30mm)1145.5萬噸
開采標高: 701.0米至 660.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尚未開發利用。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三合一方案“邊開采邊治理”。
擬出讓年限:15.5年
起始價:30080.0萬元
出讓收益率:0.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活動)異常名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三)競買人應具備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要求。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1月20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人的報名申請資料由交易平臺在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競買資格后,于2025年11月5日17:00時前系統生成《競買資格確認書》。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05日
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null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1.掛牌期限屆滿,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有愿意繼續競價的,通過限時競價后確定競得人,無人繼續競價的最高報價為競得人。 2.有底價的,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底價的,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底價,掛牌成交。 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一)1.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存在資源儲量變化帶來的風險。 2.“三線一單”環保法規政策調整及“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調整等法規、政策風險。 3.競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執行地方政府貫徹執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等,而引發的政策性投資的風險。 4.不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確保安全、環保投入,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規范和要求,觸及法規、政策風險。 (二)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其相關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勘查區塊資源前景、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申請人應充分了解出讓區塊的現狀、地質成礦條件及土地、林權、地表附屬物、道路、廢土廢渣占地堆放、社群關系等影響開采作業的外部條件,自行評估投資風險。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區塊的現狀與潛在風險已有清晰認知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一旦競得,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得以資源儲量、品質、勘查開采條件等因素為由對成交結果、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或提出退款、索賠、延長勘查開采期限,退還交易服務費、礦業權出讓收益等要求。 (三)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四)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規條例執行。 (五)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六)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七)網上交易時請使用IE11瀏覽器、EDGE瀏覽器(非IE模式)、360瀏覽器(非IE模式)、火狐瀏覽器、谷歌瀏覽器(具體操作方式:登陸阿勒泰地區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中心-競買人操作手冊)。 (八)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到采礦權區域踏勘,費用自理。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交易平臺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06-2195315。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本公告在新疆阿勒泰地區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新疆阿勒泰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新疆阿勒泰地區自然資源局
2025年10月10日